工商年检
发布时间:2018/8/27 15:42:57浏览次数:11710 次
一、年检时间
每年3月1日—6月30日
二、年检范围
上年6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分支机构。
三、年检要求提交的材料
1、年检报告书;
2、营业执照全部副本;
3、企业法人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溢表;
4、非公司法人分支机构须提交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并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;
5、企业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项目,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;
6、私营企业须填写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》。
四、年检程序
1、年检申报:实行网上申报,选择网上申报年检的企业,须办理电子认证手续,也可在登记机关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申报,申报领取年检文书,填写好本单位资料并加盖公章;
2、登记机关提交与受理;
3、审核: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查,企业可在5个工作日内查询结果,企业须向登记机关受理窗口提交资料,经初审合格领取《年检受理通知书》;
4、缴费:准予年检的企业须缴纳年检费;
5、发证:企业凭《年检受理通知书》、缴费凭据领取。
五、收费标准
鞍山市内企业年检代办费用面议。